院長涉與智障女非法性交獲撤控 6萬人聯署促處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0/17 17:24

最後更新: 2016/10/17 19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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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

葵涌私營復康院舍「康橋之家」院長兼社工張健華(54歲),原被控與21歲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,雖然有其他院友提供涉案片段、警方在院長辦公室內撿獲染有其精液及女方DNA的紙巾,但後來因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和智障而不適宜作供,控方於今年5月撤控。

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(社總)和學前兒童弱能家長會今日(17日)舉行記者會表示憤怒,質疑律政司在有其他證據下仍撤銷控罪是不能接受,擔心司法制度無法保障弱能人士得到公平審訊,促請律政司檢討審訊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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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形容事件是香港版的《無聲吶喊》,昨日傍晚發動網上聯署促請「社會工作者註冊局」跟進事件,截至今午4時已收集近6萬名市民聯署,聯署行動將延至今夜12時,冀最終可收集10萬個聯署。

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冀今晚(17日)12時前收集到10萬個市民聯署。

社總會長葉建忠認為,當局其實可安排社工陪同受害人作供,或透過視像錄影及安排心理學家根據受害人的畫作進行心理分析,而非撤銷控罪。社總促請司法機關應對有智障人士涉及的審訊程序作用檢討及改善,而律政司亦應立即展開檢討涉及侵害智障人士的法律條文。

葉建忠指出,康橋之家院長張健華早年亦曾經涉嫌非禮女院友,但因女受害人的口供出現矛盾,罪名不成立,認為康橋之家已不適合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,

點解有咁多個案,仲俾佢續牌?

社總質疑社署是否有定期要求院舍持牌人上報刑事定罪或檢控紀錄,以及突撃檢査殘疾人士院舍,如社署未盡監管責任,這有如坐紂為虐。社總要求社署立即吊銷該院舍牌照,重新檢討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》對持牌人的條款要求,並增加突擊巡查,阻止悲劇再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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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社總得悉張健華現時已並沒於「社工註冊局」續期,嚴格來說他已非社工,但張未有續期後,有否對外自稱社工或不否認他是社工,工會認為社工註冊局需跟進調查,並應就是次個案召開紀律聆訊。

葉建忠又說:

『康橋之家』其實是隸屬『沐恩之家』集團,但沐恩之家從來沒有出聲,亦沒有提及會如何處理事件。正常程序而言,個案懷疑、處理中(院長)是否應該停職?但現在仍然沒有。我們會覺得,搞錯呀?究竟有無做嘢呀?

律政司今年5月對涉事院長張健華撤銷控罪後,張健華要求討回訟費,但於上周五(14日)遭法官拒絕讓他取回訟費。法官指院長自招嫌疑,認為撤控一事對他來說是幸運,但對受害人或社會則屬不幸。